为实现安徽界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股权管理规范化,提升股权管理水平,维护和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按照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等监管规定,决定对本行股份进行确权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确权登记的对象
本行除2020年5月及2021年9月已经确权的自然人股东(包括职工股东)、非自然人股东。
二、确权登记时间及办理地点
1、本次集中确权时间:2021年12月15日至12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确权地点:安徽省阜阳市界首市安徽界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升路553号)三楼会议室。
三、确权登记流程
股东提交办理登记确权相关材料,填写相关表单,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及表单,核对股东信息,核对无误后,在律师见证下签字。
本次登记确权为现场确权,并采用分组分批预约的方式进行,股东登记确权具体时间由本行工作人员提前通知或股东与本行工作人员预约确定。
四、登记确权所需材料及要求
(一)自然人股东(所需资料及要求详情请见附件1:自然人股东确权所需要资料清单和模板文件)
1.《安徽界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登记表》2份(格式详见附件),股东本人签名并加按手印;
2.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身份证正、反面应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复印件需股东本人签名并按手印。
3.本行股权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股东本人签名并加按手印;
4.本行分红账户存折或卡原件及复印件2份(如有),股东本人签名并加按手印;
5.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登记确权的,按要求提交《授权委托书》2份,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身份证正、反面应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复印件应由受托人本人签名并按手印。
6.股东声明、持股说明函2份(格式详见附件),股东本人签名并加按手印;
7.股权已质押、被查封、冻结或者存在其他受限制情形的但未向本行说明的,需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准予质押通知书、人民法院关于冻结股权的判决裁定及执行文书、股权质押协议、质权人基本情况说明、被查封、冻结的法律文书及相关纠纷情况说明2份(如有),股东本人签名并加按手印。
8.股份通过继承、离婚分割、转让等方式受让但尚未办理过户的暂不登记确权,待过户后登记确权。(如为继承股权,应到公证处办理关于财产继承问题的公证手续,在确权时一并提交公证书面文件及复印件2份,股东本人签名并加按手印)。
(二)非自然人股东(所需资料及要求详情请见附件2:非自然人股东确权所需资料清单和模板文件)
1.《安徽界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自然人股东登记表》2份(格式详见附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份(格式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按手印);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登记确权的,按要求提交《授权委托书》2份,并加盖公章;受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身份证正、反面应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复印件应由受托人本人签名并加按手印;
4.最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并加盖公章;
5.最新公司章程及修正案(如有)复印件2份,并加盖公章;
6.国有产权登记证(如有)原件及复印件2份,并加盖公章;
7.本行股权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并加盖公章;
8.本行分红账户原件及复印件2份,并加盖公章;
9.持股说明函2份(格式详见附件),并加盖公章;
10.股权已质押、被查封、冻结或存在其他受限制情形但未向本行说明的,需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准予质押通知书、人民法院关于冻结股权的判决裁定及执行文书、股权质押协议、质权人基本情况说明、被查封、冻结的法律文书及相关纠纷情况说明,2份,并加盖公章;
11.持股5%以上的股东需提供最近两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2份并加盖公章;持股5%以下的股东需提交最近2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2份并加盖公章。
(三)表单获取
股东可至界首农村商业银行官方网(http://www.ahjsrcb.com)“通知公告”栏目查看本公告,下载相关资料表单等,也可与本行登记确权工作人员联系获取。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股权确权关系到股东权益,请各位股东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公告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2.各股东可领回相关表单自行填写,但签署名字/名称、日期、按手印、盖章均须在现场(在双录设备下)进行,委托人的签名、按手印、盖章除外。
3.请务必按照上述要求准备办理确权的相关材料,特别是涉及上述特殊情形的,避免遗漏,否则本行对不能及时确权产生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4.本次股权确权登记将在本行聘请的专业律师现场见证下进行。如股权权属尚未明晰或有争议,或股东资格、股权比例等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本行将暂不办理股权确权手续,待相关问题依法解决后再进行股权确权。
5.因股东未按时参加本次股权确权,或未按本公告及本公告要求提供确权资料,导致相关股权权属无法进行确认的,由股东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6.在本次股权确权期间,如股东持有的股金证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股东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挂失补办后,再按照本公告确定的方式及流程继续股权确权工作。
7.在本次股权确权期间,如因申报股权的股东名称/姓名与股金证或本行股东名册记载不一致的,股东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完成股权信息变更后,再按照本公告确定的方式及流程继续股权确权工作。
8.为确保确权工作的准确性,集中确权期间,本行将暂停办理股权转让、股权质押及解质业务,只受理股权冻结业务、股东基本信息变更登记、司法判决过户、股权确权所需过户,请各位股东予以配合。
9.股权确权手续办理后,如果股东向确权律师所提供的信息发生变更的,请于变更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确权律师联系,并提供变更后的相关资料。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本行或确权律师联系。
10.确权现场请遵守秩序要求,自行佩戴口罩,切勿拥挤。
11.本次股权确权不向股东收取任何费用。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座机:0558-4819218
联系人:任女士 座机:0558-4812953
特此公告
安徽界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0日